毕得鸟家庭 - 童心同步
全港小学生看图作文比赛
目的
民政事务局和家庭议会藉举办此比赛,希望让家长了解子女对一顿晚饭的所思所想,从而向他们提倡重视家庭观念及推广「爱与关怀」的家庭核心价值
参赛组别
- 初小组 (小一至小三)
- 高小组 (小四至小六)
参赛资格
- 於香港就读的小学学生
- 参赛者必须透过学校报名参赛及递交参赛作品,并得到其家长或监护人同意
参赛作品规格
- 於家庭议会网站下载书写纸,并列印於A4尺寸(210毫米x 297毫米)的纸上。作品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原子笔书写,电脑列印版本恕不接受
- 字数限制(包括标点符号):
- 初小组: 100字内
- 高小组: 100至150字
递交作品方法
参赛学校请填妥学校报名表格连同已於作品背面贴上参赛者报名表格的参赛作品原稿亲身递交到「毕得鸟家庭 - 童心同步」推广活动秘书处 (地址:九龙长沙湾青山道505号通源工业大厦9楼D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正至下午5时半)
奖项
得奖者可获得证书乙张丶「毕得鸟家庭」故事书乙本及分别获得以下奖品:
- 冠军: 港币1,000元书券
- 亚军: 港币800元书券
- 季军: 港币500元书券
- 十名优异奖: 各得港币300元书券
- 网上最具人气奖 (首三名): 港币500元书券
- 最积极参与学校奖: 100本「毕得鸟家庭」故事书
评审团
评审团包括家庭议会委员丶「毕得鸟家庭」创作者丶民政事务局代表丶教育局代表丶香港幼儿教育及服务联会代表及具有中文写作背景的专业评审
评审准则
内容及主题切合度 | 40% |
组织 | 30% |
修辞及语法 | 20% |
标点及错别字 | 10% |
时间表
开始收集作品日期 | 2019年5月15日 |
截止收集作品日期 | 2019年7月14日 |
网上投票 | 2019年10月至11月 |
颁奖典礼 | 2020年1月4日 (星期六) 上午 |
比赛查询
- 电话: 3188 1856
- 电邮: healthy@ceces.com.hk
条款及细则
- 每位参赛者只可递交一份作品,同一份作品只可递交一次。
- 参赛作品一经递交,不能修改丶调换或退还。
- 参赛者必须透过学校报名参赛及递交参赛作品,并得到其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参赛作品正本须由学校亲身递交给「毕得鸟家庭 - 童心同步」推广活动秘书处。
- 冠丶亚丶季军作品将被刊登於「毕得鸟家庭」故事书内。
- 所有参赛者将获得「毕得鸟家庭」磁石书签乙份。磁石书签将经学校送予参赛者。
- 主办机构在收到参赛作品後,不会个别通知参赛者,亦不会退还参赛作品。
- 看图作文比赛的作品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原子笔书写,电脑列印版本恕不接受。
- 参赛作品不能含有淫亵丶暴力丶色情丶诽谤丶不良意识丶侮辱成分或任何具争议性及不恰当之内容。
- 主办机构有权拒绝不恰当丶与比赛主题无关或格式错误的参赛作品。
- 参赛作品不能含有宣传商业或政治元素。
-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及不会侵犯第三者的权利 (包括知识产权丶保密权或私隐权)。如有违规,即被取消参赛或得奖资格。参赛作品如抵触任何法例,一切法律责任将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机构概不负责。参赛者须就全部诉讼丶损失丶损害赔偿丶申索丶付款要求丶开支(包括律师丶代理人及专家证人收取的费用及开销),以及为任何研讯程序及任何性质的法律责任达成和解而可能同意支付的偿金及讼费,向主办机构及其授权使用者作出弥偿,并使其完全及有效地获得弥偿。
- 参赛者只应在获得有关第三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於参赛作品中采用丶修改或改编第三方之书面作品,并须根据有关版权法律於参赛作品中注明。 主办机构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为任何或以任何方式因抵触任何版权法例而引起的责任负责。参赛者同意及承诺会接受及为所有该等责任负责。有关《版权条例》(香港法例第528章)的详情,请浏览 www.legislation.gov.hk。参赛者亦须获得有关第三方的同意容许政府使用丶复制丶编辑和广播该第三方素材之权利。如有需要,主办机构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合法授权的书面证明。
- 参赛者必须清楚并同意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将由主办机构拥有。主办机构有权将作品的图像丶内容及参赛者姓名丶班级及学校名称以任何媒体形式展览丶出版丶宣传或作非牟利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上载至家庭议会网页和Facebook 专页及辑录於「毕得鸟家庭」故事书。主办机构亦有权将作品的全部或部份内容作出修改丶翻译丶改编丶使用丶复制丶广播及派发,而毋须事先取得参赛者同意或向参赛者缴付任何费用。
- 入围的参赛作品连同参赛者姓名丶班级及学校名称将会刊登於家庭议会Facebook 专页供公众浏览及投票。获得最高「Like」票数的作品将获颁「网上最具人气」奖。若超过一篇作品获得相同数目的票数,则会交由评审团决定最後结果。投票结果以主办机构伺服器的记录为准。如发现有任何欺骗丶骇客丶空号或假帐户丶或其它非法行为破坏活动规则或异常之投票,主办机构有权取消该参赛者的资格,或采取其他行动而无须另行通知和给予理由。
- 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并未曾以任何形式或渠道作公开发表丶出版等;亦未曾涉及其他商业用途及参与其他比赛。
- 比赛结果以评审团的决定为准。参赛者不得对比赛结果或排名提出异议。
- 得奖者不得将其得奖资格转让予其他人。
- 参赛者一旦递交作品参赛,即同意接纳比赛的所有条款及细则。如主办机构相信有任何违反比赛相关条款及细则的行为,将保留随时取消有关参赛者参赛及获奖资格的权利,是次比赛亦不设任何上诉机制。
- 参赛者同意遵守主办机构对比赛的所有安排并拥有最终决定权,包括演绎丶更改丶取消或暂停比赛的条款及细则丶奖项及其他安排,而不需事先通知。
- 得奖者必须由家长或教师陪同领奖。於领奖时,家长或教师必须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或教师证(如适用) ,及得奖者之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学生证丶学生手册,或其他有效文件以供主办机构核实身份。
- 此中文版参赛条款及细则为英文版本之译本,如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收集个人资料公告
- 个人资料乃由参赛者自愿提供,并只会用作此比赛之用。资料只会供相关人员处理参赛作品丶联络及相关的宣传用途。除非获得参赛者同意,因参加比赛而收集的个人资料会於比赛完结後的 6 个月内被销毁。
- 参赛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主要供主办机构内部使用,但如有需要,也可能为比赛中所述目的,向其他政府决策局/部门或有关方面披露。此外,只有在参赛者同意作出该项披露或该项披露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允许的情况下,主办机构才会向其他方面披露有关资料。
-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及第22条,以及附表1第6原则的规定,参赛者有权查阅和改正他们的个人资料。参赛者的查阅权包括有权索取他们在本比赛的参赛学生报名表所提供个人资料的复本一份。为依从查阅资料要求,可能会徵收费用。有关个人资料的查询(包括查阅和改正资料),应送交九龙长沙湾青山道505号通源工业大厦9楼D室「毕得鸟家庭 - 童心同步」推广活动秘书处(电话: 3188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