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美好家庭选举
活動詳情目錄
主办机构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丶家庭议会
目的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和家庭议会合作举办全港美好家庭选举,以「建立稳固家庭关系 树立良好家教家风」为重点,向普罗大众宣扬良好家庭核心价值。我们希望藉着表扬相敬相爱,互相关怀支持的家庭,向社会及年青一代宣扬传承良好的家风和美德。
参加资格
参赛的家庭须符合以下资格 -
- 参赛的家庭必须居住於香港。
- 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可递交一份作品。
- 参赛的家庭须派一位代表作为联络人。
参赛形式
参赛家庭须透过一篇文章叙述其真实故事和经历,展现牢固的家庭关系丶一起应对生活上各种挑战的能力丶如何将良好的家风和美德传承予下一代等,并附上不多於五张家庭照片。
作品规格
- 语言与字数要求: 参赛文章可使用中文或英文撰写,惟应避免中英夹杂,字数上限为1 000字(包括标点符号)。
- 标题格式: 参赛作品须附上不超过20个中文或英文字的标题。
- 家庭照片: 参赛家庭须同时提交不多於五张在最近两年内拍摄丶最能体现家庭温馨瞬间的家庭照片。
- 每张家庭照片的档案大小须不超过10MB,解像度至少1 600像素(接纳1:1丶16:9或 4:3尺寸),格式必须为JPEG丶JPG或PNG档案。
奖项类别
奖项 | 奖项名额 | 奖品 |
---|---|---|
美好家庭奖 | 10名 |
每个获奖家庭可获:
|
良好家教家风传承奖 | 5名 |
特别鸣谢 (按英文字母排序)
- 香港海洋公园
- 黄廷方慈善基金
- 信和集团
递交作品方法
请填妥报名表格及当中的家庭故事叙述,连同不多於五张家庭照片(下称「参赛作品」) ,并於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或之前透过以下任何一个途径递交:
- 网上递交:填妥网上报名表格,并上传家庭照片(按连结)或;
- 邮寄或亲身递交:下载并填妥报名表格(按连结),连同家庭照片(接受硬本或储存於USB内的电子版)邮寄至或亲身送交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家庭议会秘书处 (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13楼),信封面注明「参加全港美好家庭选举」。
是次活动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及递交参赛作品。
注:
- 网上递交的报名於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晚上11时59分截止。
- 邮寄递交的报名以信封面的邮戳日期为准。参赛家庭在投寄前须确保信封已贴上足够邮资的邮票,避免报名未能成功送递。所有邮资不足或未付邮资的邮件将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
- 亲身递交的报名於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5时正截止。
- 逾期递交的报名概不受理。
评审准则及流程
主办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根据参赛家庭递交的作品,评审参赛家庭能否展现以下特点:
家庭故事叙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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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照片(20%) |
|
主办方将会邀请初步入围的参赛家庭进行会面,以进一步了解参赛家庭的故事。会面预计於2025年8月上旬举行。参赛家庭如未获邀参加会面,可视作未能入围。
时间表
项目 | 日期 |
---|---|
开始报名日期 | 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
截止报名日期 | 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 |
与入围家庭会面 | 2025年8月上旬 |
公布获奖名单 | 2025年9月中 |
颁奖典礼 | 2025年第四季 |
查询
服务时间:
直至2025年10月17日
星期一至五早上9时至下午8时 (公众假期除外)
星期一至五早上9时至下午8时 (公众假期除外)
电话及WhatsApp:
6208 9471
参赛须知
凡报名参加「全港美好家庭选举」(活动),即表示参赛家庭接受及同意受本参赛须知约束,如有不符合相关参赛须知的情况,参赛家庭可能会被主办方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 参赛家庭须派一位家庭成员作为联络代表。联络代表将会接收确认参赛电邮丶入围通知丶获奖通知及出席颁奖典礼通知(如适用)等。
- 报名参赛及递交作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逾期报名及递交参赛作品,恕不受理。
- 每个家庭只可递交一份参赛作品;如有重复递交,主办方只会考虑首份递交的参赛作品。
- 参赛作品一经递交,不能修改丶调换或退还。
- 报名参赛及递交参赛作品时,请确保所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均属真实及正确。如所递交的资料不正确丶不实或不完整,主办方有权取消该家庭的参赛资格。
- 如无法透过参赛家庭联络代表所提供之电邮及电话号码与其取得联络,主办方将无法继续处理有关报名及参赛作品。参赛家庭於活动举行期间(包括入围丶领奖)须出示身份及住址证明文件,以核实其身份及参赛资格。
- 参赛作品的文章叙述必须为参赛家庭真实故事和经历,不得虚构丶杜撰丶抄袭他人故事或由人工智能生成;家庭照片须为真实拍摄,不得合成。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家庭提供相关证明以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如经查证作品不符真实性要求,参赛家庭将被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 参赛家庭可裁切作品及进行少量色彩加深(burning)丶色彩加亮(dodging)丶或色彩校正(colour correction)等修改,惟不接受家庭照片使用任何数位修图手段增加或消去图上任何物件。
- 参赛家庭不得在家庭照片上加添任何线条丶浮水印或图案。
- 参赛家庭务必保留未经任何影像处理的家庭照片的原始数位档案,以保障自身参赛权益。主办方或会在评审参赛作品时要求参赛家庭提交家庭照片的原始数位档案以作检视。主办方有权取消未能出示证明的家庭的参赛资格。
- 参赛家庭须取得参赛作品(包括文章叙述及家庭照片)中所有人士的同意,以报名参赛及递交作品。
- 参赛家庭於报名参赛及递交参赛作品後,将收到确认电邮,主办方不会另行作出个别通知。
-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及不得侵犯第三者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丶保密权或私隐权)。如有违规,将被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参赛作品如抵触任何法例,一切法律责任将由参赛家庭承担,主办方概不负责。参赛家庭须就全部诉讼丶损失丶损害赔偿丶申索丶付款要求丶开支(包括律师丶代理人及专家证人收取的费用及开销),以及为任何研讯程序及任何性质的法律责任达成和解而可能同意支付的偿金及讼费,向主办方及其授权使用者作出弥偿,并使其完全及有效地获得弥偿。
- 参赛作品不能含有淫亵丶暴力丶色情丶诽谤丶不良意识丶侮辱成分或任何具争议性及不恰当之内容。
- 主办方有权拒绝不恰当丶与主题无关丶内容相近/重复或格式错误的参赛作品。
- 参赛作品不能含有商业宣传或政治元素。
- 参赛作品必须未曾涉及商业用途。
- 主办方或会将获奖的参赛家庭成员姓名及作品标题刊登於主办方(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及家庭议会)的相关网站和社交平台。主办方有权在任何其认为合适的渠道丶平台或情况使用获奖参赛作品的全部或部份内容(如需要,加以摘录和剪辑),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家庭议会的网页丶社交媒体及所制作的宣传片及刊物,及政府/家庭议会举办的活动,事前毋须徵求获奖家庭的同意或向其缴付任何费用。参赛家庭须确保各持份者同意及了解有关安排。
- 主办方将会邀请初步入围参赛家庭进行会面,参赛家庭须按主办方指定时间及地点/形式出席或参与会面。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须至少提前两个工作天向主办方申请调整安排。如参赛家庭未能出席或参与会面,将视作自动放弃参赛资格。主办方将无法继续处理参赛作品。
- 主办方预计於2025年第四季举行颁奖典礼,并邀请获奖家庭出席领奖。
- 活动结果以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为准,参赛家庭不得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
- 所有礼券不可兑换现金。礼券须於指定商号使用,并受指定商号所列之条款及条件约束,主办方不会就这些条款及条件以及产品之质素负上任何责任。得奖者在领取奖品後,若有遗失或被窃,主办方不会作出补偿。
- 参赛家庭须同意及遵守主办方对活动的所有安排。主办方拥有最终决定权,包括演绎及修改参赛规则丶取消或暂停活动,以及更改奖项及其他安排,毋须事先通知。
- 参赛须知的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以中文版本为准。
- 如有任何争议,主办方保留最终决定权。
收集个人资料公告
- 个人资料收集
个人资料乃由参赛家庭联络代表及成员自愿提供,并只会用作此活动之用。资料只会供相关人员处理活动作品丶联络及相关的宣传用途。除了按参赛须知公布或获得参赛家庭联络代表同意,因参加活动而收集的个人资料会於活动完结後的 6 个月内被销毁。 - 个人资料披露及转移
参赛家庭联络代表及成员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主要供主办方内部使用,但如有需要,也可能为活动中所述目的,向其他政府决策局/部门或有关方面披露。此外,只有在参赛家庭联络代表同意作出该项披露或该项披露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允许的情况下,主办方才会向其他方面披露有关资料。 -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8及第22条,以及附表1第6原则的规定,参赛家庭联络代表及成员有权查阅和改正他们的个人资料。参赛家庭联络代表及成员的查阅权包括有权索取他们报名参加活动时所提供个人资料的复本一份。为依从查阅资料要求,将会徵收合理费用。有关个人资料的查询(包括查阅和改正资料),请邮寄至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13楼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家庭议会秘书处,信封面请注明「全港美好家庭选举」查阅资料,查询电话:6208 9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