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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得鳥家庭-童心同步
全港幼稚園生親子填色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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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民政事務局和家庭議會藉著舉辦此比賽,希望向幼稚園生及他們的家長推廣「愛與關懷」的家庭核心價值,並透過他們一同參與比賽,促進親子間的聯繫和了解

參賽資格

  • 於香港就讀的幼稚園學生及其家長
  • 參賽者必須透過學校報名參賽及遞交參賽作品,並得到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參賽作品規格

  • 家庭議會網站選擇及下載其中一款填色紙,並列印於380亳米x 295亳米的圖畫紙或A3尺寸(420毫米x 297毫米)或A4尺寸(210毫米x 297毫米)的紙上
  • 可利用任何繪畫工具填滿作品,但不可以使用電腦軟件。歡迎使用手指畫

遞交作品方法

參賽學校請填妥學校報名表格連同已於作品背面貼上參賽者報名表格的參賽作品原稿,親身遞交到「畢得鳥家庭 - 童心同步」推廣活動秘書處 (地址:九龍長沙灣青山道505號通源工業大廈9樓D室)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正至下午5時半)

獎項

得獎者可獲得證書乙張、「畢得鳥家庭」故事書乙本及分別獲得以下獎品:

  • 冠軍: 港幣1,000元書券
  • 亞軍: 港幣800元書券
  • 季軍: 港幣500元書券
  • 十名優異獎: 各得港幣300元書券
  • 網上最具人氣獎 (首三名): 港幣500元書券
  • 最積極參與學校獎: 100本「畢得鳥家庭」故事書

評審團

評審團包括家庭議會委員、「畢得鳥家庭」創作者、民政事務局代表、教育局代表、香港幼兒教育及服務聯會代表及具有藝術相關背景的專業評審

評審準則

填色技巧及顏色運用 30%
設計及創意 30%
整體美感 40%

時間表

開始收集作品日期 2019年5月15日
截止收集作品日期 2019年7月14日
網上投票 2019年10月至11月
頒獎典禮 2020年1月4日 (星期六) 上午

比賽查詢

  • 電話: 3188 1856
  • 電郵: healthy@ceces.com.hk

條款及細則

  •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份作品,同一份作品只可遞交一次。
  • 參賽作品一經遞交,不能修改、調換或退還。
  • 參賽者必須透過學校報名參賽及遞交參賽作品,並得到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參賽作品正本須由學校親身遞交給「畢得鳥家庭 - 童心同步」推廣活動秘書處。
  • 冠、亞、季軍作品將被刊登於「畢得鳥家庭」故事書內。
  • 所有參賽者將獲得「畢得鳥家庭」磁石書籤乙份。磁石書籤將經學校送予參賽者。
  • 主辦機構在收到參賽作品後,不會個別通知參賽者,亦不會退還參賽作品。
  • 不可以使用電腦軟件完成填色比賽的作品。除了利用繪畫工具,亦歡迎使用手指畫。
  •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
  • 主辦機構有權拒絕不恰當、與比賽主題無關或格式錯誤的參賽作品。
  •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
  • 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及不會侵犯第三者的權利 (包括知識產權、保密權或私隱權)。如有違規,即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參賽作品如抵觸任何法例,一切法律責任將由參賽者承擔,主辦機構概不負責。參賽者須就全部訴訟、損失、損害賠償、申索、付款要求、開支(包括律師、代理人及專家證人收取的費用及開銷),以及為任何研訊程序及任何性質的法律責任達成和解而可能同意支付的償金及訟費,向主辦機構及其授權使用者作出彌償,並使其完全及有效地獲得彌償。
  • 參賽者只應在獲得有關第三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才可於參賽作品中採用、修改或改編第三方之圖像,並須根據有關版權法律於參賽作品中註明。 主辦機構將不會直接或間接為任何或以任何方式因抵觸任何版權法例而引起的責任負責。參賽者同意及承諾會接受及為所有該等責任負責。有關《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的詳情,請瀏覽 www.legislation.gov.hk。參賽者亦須獲得有關第三方的同意容許政府使用、複製、編輯和廣播該第三方素材之權利。如有需要,主辦機構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合法授權的書面證明。
  • 參賽者必須清楚並同意所有參賽作品的版權將由主辦機構擁有。主辦機構有權將作品的圖像、內容及參賽者姓名、班級及學校名稱以任何媒體形式展覽、出版、宣傳或作非牟利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上載至家庭議會網頁和Facebook 專頁及輯錄於「畢得鳥家庭」故事書。主辦機構亦有權將作品的全部或部份內容作出修改、翻譯、改編、使用、複製、廣播及派發,而毋須事先取得參賽者同意或向參賽者繳付任何費用。
  • 入圍的參賽作品連同參賽者姓名、班級及學校名稱將會刊登於家庭議會Facebook 專頁供公眾瀏覽及投票。獲得最高「Like」票數的作品將獲頒「網上最具人氣」獎。若超過一幅作品獲得相同數目的票數,則會交由評審團決定最後結果。投票結果以主辦機構伺服器的記錄為準。如發現有任何欺騙、駭客、空號或假帳戶、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或異常之投票,主辦機構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的資格,或採取其他行動而無須另行通知和給予理由。
  • 參賽者必須保證其作品並未曾以任何形式或渠道作公開發表、出版等;亦未曾涉及其他商業用途及參與其他比賽。
  • 比賽結果以評審團的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對比賽結果或排名提出異議。
  • 得獎者不得將其得獎資格轉讓予其他人。
  • 參賽者一旦遞交作品參賽,即同意接納比賽的所有條款及細則。如主辦機構相信有任何違反比賽相關條款及細則的行為,將保留隨時取消有關參賽者參賽及獲獎資格的權利,是次比賽亦不設任何上訴機制。
  • 參賽者同意遵守主辦機構對比賽的所有安排並擁有最終決定權,包括演繹、更改、取消或暫停比賽的條款及細則、獎項及其他安排,而不需事先通知。
  • 得獎者必須由家長或教師陪同領獎。於領獎時,家長或教師必須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證或教師證(如適用),及得獎者之身份證明文件,例如學生證、學生手冊,或其他有效文件以供主辦機構核實身份。
  • 此中文版參賽條款及細則為英文版本之譯本,如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收集個人資料公告

  • 個人資料乃由參賽者自願提供,並只會用作此比賽之用。資料只會供相關人員處理參賽作品、聯絡及相關的宣傳用途。除非獲得參賽者同意,因參加比賽而收集的個人資料會於比賽完結後的 6 個月內被銷毀。
  • 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主要供主辦機構內部使用,但如有需要,也可能為比賽中所述目的,向其他政府決策局/部門或有關方面披露。此外,只有在參賽者同意作出該項披露或該項披露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允許的情況下,主辦機構才會向其他方面披露有關資料。
  •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及第22條,以及附表1第6原則的規定,參賽者有權查閱和改正他們的個人資料。參賽者的查閱權包括有權索取他們在本比賽的參賽學生報名表所提供個人資料的複本一份。為依從查閱資料要求,可能會徵收費用。有關個人資料的查詢(包括查閱和改正資料),應送交九龍長沙灣青山道505號通源工業大廈9樓D室「畢得鳥家庭 - 童心同步」推廣活動秘書處(電話: 3188 1856)。